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拖車的定義與分類
依照道路交通規則 第 2 條 九、拖車:指由汽車牽引,其本身並無動力之車輛;依其重量等級區分,總重量逾七百五十公斤者為重型拖車,七百五十公斤以下者為輕型拖車。
所以我們可以把露營拖車分為兩種,一為輕型、一為重型。而駕照的分類會依此為根據喔。露營車的種類也是非常多。大致上可以分成三種 Caravan 、Van、motorhome。

目前台灣最普遍的是露營拖車(Caravan),而Hobby的露營拖車重量大約在1200 – 1500 kg,是非常適中,配合一般的家用車和道路狀況都是非常適合的重量喔!
露營拖車的尺寸規定
依照道路交通規則 第 38 條 車輛尺度、軸重、總重、後懸及段差之限制應依下列規定:
一、尺度之限制:
(一)全長:5.小型車附掛之拖車不得超過七公尺。
(二)全寬:1.汽車全寬不得超過二.五公尺
(三)全高:4.小型車不得超過全寬之一.五倍,其最高不得超過二.八五公尺
一般而言,寬度與高度的規定歐美大致都相同,所以不會有過寬或過長的問題,但台灣RV (即露營車輛) 發展比較慢,所以長度目前有限制,現階段不得超過七公尺,所以我們所提供的產品也都在七公尺以內。
Hobby露營拖車的 OnTour、DeLuxe、Deluxe Edition大多是七公尺以內的車種,內裝的不同也都是可以隨客戶需求調整的喔!
拖車駕駛人執照要求
第 60 條 申請汽車駕駛執照考驗者,應具有下列資格:
二、經歷:
(十一)應考小型車附掛總重逾七百五十公斤至三千公斤以下拖車駕駛資格者,須領有小型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之經歷或領有大貨車或大客車駕駛執照,並經立案之駕駛訓練機構駕駛訓練結業。
第 61 條 汽車駕駛人取得高一級車類之駕駛資格者,應換發駕駛執照,並准其駕駛較低級車類之車輛,其規定如下:
一、(前略)…..已領有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者,得駕駛小型車附掛輕型拖車。已領有大客車、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經小型車附掛總重逾七百五十公斤至三千公斤以下拖車駕駛資格考驗合格者,得駕駛小型車附掛總重逾七百五十公斤至三千公斤以下拖車。
所以說,只要你有任何車輛的駕照,從最高級的聯結車,到最簡單的小型車,都可以拖曳輕型拖車(750 kg以下) ,完全沒問題!
至於重型拖車(750-3000 kg) 只要去駕訓班練一下,就跟考小客車駕照一樣,就可以擁有。因為法規比較新,所以其實之前完全沒有駕訓班,也就沒有要求,也就嘿嘿嘿…。
現在已經有駕訓班了喔! 在2018年初開始有人考照通過。所以大家只要去好好上課,就可以輕鬆取照,合法上路。也有幾間駕訓班提供訓練服務,可以提供選擇。
因此,自小客車駕照就可以拖曳露營拖車了喔,大家可以安心! 輕鬆上手。